近年來,阿迪達斯(adidas)為“三道杠”的商標操碎了心,只要有相似的商標出現(xiàn),無論是否和自己的行業(yè)是不是相關(guān),都會得到阿迪的格外關(guān)懷。
例如去年,美國職業(yè)摔跤帝國WWE的創(chuàng)始人文斯·麥克曼成立了一家公司,就因為其公司LOGO里邊包含了“三道杠”而被阿迪達斯點名,并希望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當(dāng)前商標。
2017年美國東愛達荷技術(shù)學(xué)院(Eastern Idaho Technical College)更換的新標志和阿迪的“三道杠”特別相似,遭到了阿迪的強烈譴責(zé)。
在這之前,阿迪還要求電動汽車制造商特斯拉停止使用商標,原因也是特斯拉Model 3的標志和自己高度相似。
然而,據(jù)外媒報道,6月19日歐盟第二高等法院做出裁定,宣布阿迪達斯的三條紋商標無效,其原因在于該商標缺乏獨特性,沒有任何顯著特征。
歐盟普通法院(General Court ofthe European Union)表示,該項判決也支持了歐盟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局(EUIPO)于2016年決定取消之前接受該商標的決定。
這家來自德國的運動用品制造商于2014年開始在服裝,鞋類和頭飾上注冊了該商標。阿迪稱其具有三條平行等距且寬度相等的條紋無論朝著任何方向,都可以適用于他們的產(chǎn)品。
品牌LOGO演變歷史整理制作
不久后,位于比利時的鞋履公司Shoe Branding Europe向法院提起訴訟,表示阿迪“三條杠”商標與自己的“兩條杠”商標過于相近。經(jīng)過兩家公司多年的商標爭議后,去年歐盟法院作出判決,以Shoe Branding Europe公司“兩條杠”跟阿迪的過于相似為由,判決Shoe Branding Europe的商標無效。
在此次判決阿迪“三條杠”無效時,法院表示,阿迪必要要能夠證明其“三條杠”商標在整個歐盟國家具有“獨特性”,也就是能夠讓消費者了解到有帶有該商標的產(chǎn)品是屬于阿迪達斯,同時還能夠和其他公司的產(chǎn)品輕松的作出區(qū)分。
隨后,阿迪也對法院提出的要求做了相關(guān)證明,但遺憾的是,他只提供了5個歐盟國家使用的證據(jù),所以沒有達到整個歐盟國家的要求。法院認為,阿迪的“三條杠”商標并非是一個圖案,而是一個“簡單的象征標記”。就算將包含顏色在內(nèi)的特定用途考量進去,也無法證明該圖形具有唯一性。
對此,阿迪任然可以向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提出上訴,不過,只給阿迪留了兩個月的時間。隨后阿迪也表示,該判決僅限某些特定領(lǐng)域,不影響阿迪今后繼續(xù)保護該圖形的權(quán)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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